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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2/2页)
一次喜欢一个人。他一直是很骄傲的人,表面谦恭,待人温和,骨子里却满是自傲。第一次在五中见到祝觅回的时候,她分明是处于劣势的那一个,眼神却不屑一顾,对那些看好戏的、恶意的、讥讽的眼神,她回以最高的蔑视。后来在一中再见到她,她收起了锋芒,却隐不住一身傲骨,分明陷在人群里,却更像孤身一人。孤独,骄傲,且漂亮。他从此相信同类相吸的命中定律。会忍不住关注她,好奇她这次考试是不是第一,留意她上课是否踩点,注意她今天有没有扎头发。他见过她独自在天台抽烟的样子,见过她独自在教室写题的侧脸,见过她独自走路回家的身影。他想走到她身边,像丛林里耐心狩猎的猎人,等待一个俘获猎物的机会。知道她填报召州大学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犹豫地填下了一样的志愿。他忍了太久,升学宴那晚在洗手间的亲吻和触碰,是蓄谋已久,也是情难自控。他不在乎外人说过什么,怎么说,说得多不堪,只相信自己亲眼见到的,切身感受到的。她是骄傲而敏感的,拥抱牵手会微笑,接吻会脸红,在床上青涩而坦诚,外人道她冰冷,可她直视他的眼神炙热温柔。……下午祝觅回跟着莫寻归去找他的朋友打球。召大位于召州的大学城,连接了召州一半的高校,莫寻归的几个好友几乎都在这一块读大学。他们约在体大的篮球场。大概是许久没有一起打球,这一场明显人数不够的球赛他们打得淋漓尽致,在这个清爽的秋日里挥汗如雨。这是祝觅回第一次认真看他打球,从前在学校偶然看见,也装作没看见,目不斜视地走过。她从来不知道,像千万个平凡少年一样起跳投篮的他,也能如此夺目。身体因为运动而流汗,眼神因为进球而放光,也会因为胜利而回头意气风发地跟她炫耀。他是耀眼的,年轻的,扎根在她心里的。打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结束后他来到她身边,祝觅回拧开矿泉水的瓶盖,递到他手上,听到他微喘着气叫她:“祝觅回。”祝觅回抬头,他额头上有汗,眼里有光,倒映着她洁白的脸。“你知道吗?高中那两年,我经常下课后一个人打球,因为你总是一个人在教室待到很晚,我总要看着你走我才能走。我看你一个人在黑暗里,那时候很想走到你身边,我第一次那么渴望成为一个人的光。”“虽然说过很多遍,但还是想说,祝觅回,我喜欢你。”我无数次的张望,无数次追随的目光,无数次许下的心愿,愿你一生昂首阔步,丢下自己,捡起我。这是我第一次如此渴望成为一个人的光,是你点亮了我。——写完了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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