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10 (第2/2页)
看,你把心思用在学习上,和同学的关系自然就好了。不过呢,也别太努力伤了身体。我讨厌生命中那些自以为是的旁观者。再不关痛痒的关系也不能阻止他们对着别人的生命发表评论。这虚伪的关照实在使我觉得恶心。周末的时候,谢如玉走到我面前来,磨磨蹭蹭半天说要去我家,去给我爷爷道歉。他说:不枉你喊过我那么多次爸爸。那时候,不管多大仇多大怨,都还遵守江湖道义,老者为尊,死者为大。我沉默的带着他,一路颠簸来到我爷爷坟前。我跪下磕头,谢如玉也跟着跪下拜了几拜,然后他站起来,顾不上拍裤子上的泥土。他开口大大方方的说:你是萧禾的爷爷,也就是我爸爸,爸爸你放心,我会照顾萧禾的。他说完从书包里摸出两个苹果。我想,爷爷生前没吃过苹果,死了却吃上了。可是我又有点担心爷爷的牙咬不动。接着我往家里走,谢如玉不声不响的跟着我。我回到家,刚进门,还没看清楚屋里情形,一只脚就飞了出来,着陆点是我的肚皮,我听见身后嗖的一声,谢如玉闪到一边去了,我第一反应是:好快的速度!还没等我有第二反应,我已经砰的一声磕在地上了。我想,幸好我家穷,还是泥地,要是水泥地,我迟早都磕傻了。我觉得我这个爸爸可能有点神经病,他对很多事情都有些偏执,比如喝酒,比如骂我妈,比如守在门口踹我肚皮。我抬起头就看到我爸爸离开的两只脚。谢如玉在一旁凑过来拉起我,问:这是哪个。我说:是神经病。谢如玉手还有点抖,我心里觉得好笑,可能他自以为平时打人已经够狠了,结果和我这个爸爸一比简直像在抚摸。接下来我再没有回过家。其实那也不算家了,没有爷爷,只有个神经病守在门口踹我肚皮。其实,如果我能预见我以后的生活,我就会知道,穷尽一生,我再没能拥有一个真正的家。寒假的时候郑乐还给我补课,又给了我一百元。加上之前的一百,我基本没怎么用,我在学校吃的饭都是我那个爸爸付的钱。小的时候,我理所当然的认为,我家比郑家穷我营养不良,我比郑乐矮小是理所当然的,我比郑乐矮小,郑乐照顾我也是理所当然的。后来我又认为谢如玉是我爸爸,他给我付钱是理所当然的。我长大后,才知道这个世界从来没有理所当然。作者有话要说: 简直忍不住就会越写越快!噢漏不能这样!不能又写成故事梗概!!!!这两天在看加缪萨特简直忍不住就要受影响。但我并不是想写什么荒谬啊摔!☆、第七章我考了和郑乐同一所高中。我初三毕业的时候,住进了郑家。我觉得我自己就像郑乐的童养媳。以前我们院子里的黄大爷就有一个童养媳。还没等到黄大爷长大就自己偷吃鸡蛋噎死了。我想我的处境大概还是要比童养媳好的。郑乐的爸爸我很小的时候见过。高高大大的一个人,在外面打工赚了钱,就回来做点小生意。他对我很好,我叫他郑叔叔,郑叔叔说,以前他和我爸爸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说起我爸爸现在,他摇摇头,叹口气:你爸就是死心眼,喜欢上了就是一辈子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