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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1/2页)
吃的,老爷子就带着小言吃独食儿。胡香秀还得给做,做不好还不行。啥心情的,也没地儿说去。“正好儿,你回来了。要不也得让文强给你送信儿去。下个月初八,成子结婚,你无论如何得回来喝喜酒来。”每回雪雁回屯里,也都会给胡大姨大姨夫带东西,这次回来,胡大姨那是一脸的喜色,拉着雪雁的手就不松开,让她回来喝喜酒。“成子婚事儿定啦?太好了。我肯定回来。哪家的闺女呀?被啥的都做完了吗?衣裳、家具都买了吗?有啥我能帮上忙的不?”在李家沟这些年,可是没少借罗成的力,雪雁也喜欢这个特别实诚的孩子,向来是当亲弟弟那么待的。“没打算大办。按着我那意思,就把东屋收拾一下,买上一铺新炕席,做两床被子,是那个意思就行了。省下那钱给他好好过日子。他哥他嫂子非不同意,非要给买家具,给做四床被褥。还非得正正经经的办,说咱成子没什么拿不出手的,就得办得敞敞亮亮的。”胡大姨这人,那是处处都得把儿子、媳妇放在前头儿的。苏玉梅有七分好,她能说出十分来,何况苏玉梅这事儿办得,也确实敞亮。听这话音儿,那意思罗成这婚事儿,是他哥嫂给办的,就没用老人张罗。“就是的,咱成子锃明瓦亮的大小伙子,不缺胳膊不缺腿的,一个人能顶两个人干活儿,结婚这么大的事儿,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的。”雪雁顺着话说。“哎,说是那么说。雪雁你也不是外人,到底那儿媳妇不是头婚,还带着个孩子,免不了让人讲究。”胡大姨到底还是对未来的儿媳妇不是太满意。过后儿跟苏玉梅单独聊的时候,雪雁才知道,给罗成订的这个媳妇儿,也是个命苦的。金素英老家是朝鲜的,就住在鸭绿江的对面,这边儿村子里做饭,从她老家都能看到烟火的那么个距离。那边儿日子太苦了,实在活不下去的,就有往这边儿跑的,那江也没多深,游着就过来了,还有偷着往这边儿运红木什么的换钱的。还有些在这边儿说不上媳妇的赖汉,用吃食从那边儿换媳妇的。金素英就是这么被换过来的。她前任丈夫叫刘全,好吃懒坐那么个东西,还是天生的残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家里穷得叮当响。一直到三十五岁也没说上个娶妇。后来听同村的老乡当新鲜事儿说着玩儿的说过边境上的事儿。他就真的跑过去,花了两块五毛钱,买了一箱子方便面,换了个媳妇。就这,还能挑捡,在好几个闺女里挑了长得最好,最能干的金素英回来。金素英刚来的时候,也不会说汉语,不怎么跟人交流。好些人都以为她是哑巴呢,觉得一个腿不好的,找个不会说话的,两个人倒也说不上不般配。可那刘全,娶上媳妇了,媳妇还特别能干,他却还是不着调,不正经过日子不说,还爱打媳妇。不爱在家里种地,带着媳妇出来打工,得媳妇干活儿挣钱养活他。到底是买来的媳妇,也没个户口,不敢在老家待,就带到外地。辗转来到兴隆镇上打工的时候,都已经是婚后第三年了,金素英生下了一个女儿。带着孩子,干活儿不比男人差。特别的能干,人还很干净,厂里分给他们住的一小间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满厂的工人,谁不羡慕刘全,他那样儿的,居然能娶上这么贤慧的媳妇。两个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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