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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1 (第1/2页)
只健硕G悍的头狼。这几只头狼对视一眼,达成了某个共识,同时昂起头颅长啸一声。“嗷呜──!”数百头狼闻声而动,快如闪电,奔驰在密林中,好似一条青黑会白多种光影汇聚成的小溪。而这条小溪追逐的源头,就是狂奔的少年。这次狼群合击摸崽贼,可谓是准备充分,即便是阿念飞了起来,也有早就准备在前方阿念必经之悬崖上等候着。看见阿念飞上来,潜伏在崖喙上的狼毫不犹豫纵身一跃,转眼间就是几头狼挂在了阿念身上,也不管自己死活,张嘴就咬,吓得阿念哇哇大叫。最后用遁地术的时候还差点被疯了的狼群刨出来,总之成功离开云崖村后山的时候,阿念已经浑身新衣变成了烂布条,连楚凌霄给他的那个小包袱都丢了。好在里面就是些掩人耳目的换洗衣服以及食物,另外重要的东西都在他的腰间百宝囊中。从百宝囊里胡乱翻了件衣裳出来换好,阿念一边给自己重新梳头发一边嘀咕:“哎,那群狼,太野蛮粗鲁了,不就是摸了几把狼崽子嘛,何必这么凶残!”不过被狼这么一追,阿念初次离家的不舍倒是都给刺激跑了,现在看着通向未知地的条条山路,阿念意气风发地把破剑裹好,学着说书先生故事里的低调大侠往背后一背。嘿,倍儿带劲!十四岁,背负着沉重秘密的少年,抱着一只热腾腾香喷喷的叫花鸡边啃边迈开双腿,开始了他浪迹天涯无归处的悲壮之旅。送走了臭小子,楚凌霄浑身轻松。一开始宋婉还总是满心忧愁,楚凌霄干脆就带着她出海钓鱼,出诊给人看病,需要采药的时候也带上她。需要她做的事多了,宋婉也就没那么多闲功夫去胡思乱想了。之后,在跟着夫君出门治病的过程中,宋婉发现许多女子有病也不会找大夫郎中,深究之后明白了原因。这会儿也是有医女的,可穷乡僻壤却很少见,多是达官显贵自行圈养。加上很多技术性的知识都有个传男不传女的规矩,女大夫基本上没有,有也是神婆仙娘婆这种用跳大神洒米喝香灰治病的。宋婉开始跟着楚凌霄学医。跟阿念楚凌霄这对非人相比,宋婉的天赋自然算不得多好,也就是普通人水准。甚至因为宋婉没有学过字,学习医术更加困难。好在她本人打定主意后就会一根筋地坚持朝一个方向走。这个性格说不上好还是不好,比如说她认定了楚凌霄,就用短暂的一辈子去等。当然,这个性格,用在学医上,却又是好事。每日晒药的时候她会对照着医书慢慢分辨药材,认识了之后,又去认真记这些药材有什么效用,与什么相克,与什么相辅。采药的时候则会把晒干后的药材跟长在地里的草药对照起来记忆,并弄清楚处理这些草药的方法。等到跟楚凌霄出去诊治的时候,宋婉更加专心致志。到了晚上,也要严格要求自己,跟楚凌霄这个师傅口述一下今天自己学到的那些东西,这样才能及时知道她记到脑子里的那些知识内容人知想法是不是正确的。可以说每时每刻都在学习,这样认真专注的一面,是楚凌霄少有见到的。靠在床头,看着昏黄烛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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