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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 (第1/2页)
写的一些文,只有我的铁杆读者才看得下去,我一直在寻求一种大众的写作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和我的性格以及风格有所冲突,很麻烦,不过晋江的作者肯定要比台湾网站读者追求的东西要不一样些,希望我想的没有大错--下一篇我就争取开下脑洞,想个新颖的题材☆、悲惨的胜利后来他才知道这婆娘是父亲的初恋,他们本来是要结婚的,但是女方家条件优越,他父母不同意。于是在分开的那一夜,她就把自己给了他。男人这个东西,你也了解,有女人让你办她,你能不办吗?可谓一失足成千古恨,父亲就这样在阴沟里翻船了。回到老家之后,对这个美丽的女人恋恋不忘,那时候两人还年轻,接触也不久,还没来得及摸清彼此的底细,就做了被打散的苦命鸳鸯。他问他父亲,你确定那是她的第一次?父亲呐呐不言,他立刻就明白,这个二货,一定被那个女人耍了。后来才知道,果然如此。于是他更加气愤,只要世界大战一爆发,他就站在父亲那边,帮衬他。因为他的父亲生得很瘦弱,很可能一不小心,就被继母一屁股坐扁了。无奈他的父亲重情义,又重性欲,离不开女人,何况那个女人还是他苦苦追求的初恋。说白了,这是命中注定的孽缘。就像他和赵仕义。那些爱恨情仇,不是写,说改就能改的。因为帮父亲说话,他也经常被继母打得皮开rou绽,还不给饭吃。这都是小意思。他不介意被严刑逼供,哪怕是秋后问斩。谁叫他是那个懦弱的男人的儿子。那时候,他就下了个决心,长大以后,一定要顶天立地,不能任人欺凌。由于家里常常被搞得乌烟瘴气,谁还有心情煮饭,卖菜煮饭做家务的担子就落在了那个哥哥身上。哈哈,活该。两人就常常这样对坐着,吃着炒焦的菜,嚼着煮糊的饭,大眼瞪小眼地勉强填饱肚子。那个时候起,他对家就有了一种排斥心理。别人放学,都赶着回家,甚至有父母的接送,但他从来就没有这种待遇。下课铃一响,便和几个兄弟跑了出去,下河洗澡,捉螃蟹,打游戏机,不夜不归。他并不觉得不幸。不幸的人多如牛毛,他还不是演悲剧人物的最佳影帝。他有这个自知之名。反而从某个角度来看,他是幸运的,自由,无法无天,可以嘲弄老师,可以欺负同学,甚至在那个孩子的世界里呼唤风雨。上初中的时候就开始泡妞,混黑社会,时不时找混混去修理那个可恨的继母,对她略施教训。当然回来又免不了跪搓衣板,但是他高兴,他开心。渐渐玩世不恭的自己所散发出的破坏力竟然压住继母的气场,变成了家庭中名副其实的一颗毒瘤。他们两个人争吵的话题一点点地从贫穷、偷人、以及另外一些鸡皮蒜毛的小事过渡到他的身上。他为此感到深深的自豪。大家都拿他无可奈何,他是如此的皮糙rou厚,跟山顶洞人没两样。鞭子在他看来,完全就是小儿科,比起手腕上被砍了一刀的疼痛,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没法比。他才十几岁,就很有种了。就是学校高年级的也要让他三分。毫不夸张。后来因为他的关系,继母实在受不了,离家出走了。父亲担心得要死,哥哥看他的眼神也如刀削。在父亲面前,他却没肝没肺地笑:爸,你担心什么,在你寝食难安的时候,恐怕绿帽子都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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