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才是真绝色[快穿]_分卷阅读10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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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1 (第1/2页)

    人心窝,有种莫名的反差萌。

在陆时琛万分期待的注视下,顾安爵竟然忍不住就着他手里的勺子含了口到嘴里,等咽下去之后吐出一句“还不错”。

这话一出,陆时琛原本揪紧的心脏顿时放松了不少,嘴角僵硬的弧度也慢慢变得柔和。

那头,像是被完全分隔在另一个世界的叶容臻已经恨得牙痒痒,手上用的力气也越来越大,那盆君子兰早被他掐得奄奄一息。

指缝间不断滴落绿色的粘稠汁液,又慢慢渗入到泥土里。

另一只手还在窗框处留下了几个清晰的指痕,深得入木三分,清晰暴露出那只手的主人此刻内心极度怨愤不平的情绪。

御膳坊内部是仿中国古代建筑,不管门窗还是桌椅,甚至连楼梯横梁都采用了完全的木质结构,不止没有污染,还带着股好闻的纯天然味道。

但有利自然也有弊,上乘木料,质地柔软,稍微用力便会留下印记,更不要说像叶容臻这样刻意拿它来发泄。

他这会也的确需要找点东西好好发泄下心内浓郁到几乎快溢出来的嫉妒。

这种发展趋势,根本就跟自己预料的完全相,明明宜修那蠢货都说了这么不客气的话,就算有几分兴趣肯定也淡了,不识趣的宠物养来也没用,不是吗?

自己明明看着陆时琛眼神变冷,脸色也僵硬了许多,还以为是要朝宜修发火,这样一来,自己就能劝劝架,充当下和事佬。

男人嘛,总归还是喜欢善解人意,能让自己省心的,宜修那样的带刺玫瑰,也就适合拿来看看,单纯欣赏下也就够了。

毕竟陆岑就是这样说的,当然,除去他自己喜欢听话些的情人,也有点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原因在里面。

但叶容臻却没想那么多,他始终觉得既然陆时琛跟陆岑是亲戚,有着同样的遗传基因,欣赏水平肯定也差不多。

同样是抱大腿,肯定得选根粗壮些的金大腿,陆岑的身家虽然也挺厚,但比起陆时琛来却差了不止一星半点。

叶容臻跟陆岑相处了近两个月,不说熟悉到骨子里,但多少还是清楚一些对方的情况,比如陆时琛这个让他又恨又怕的小叔。

白手起家,只用短短三年便创立了SA这么个国际公司,甚至背后还有些不知名的势力。

是个深不可测的厉害人物,可惜性格也冷漠到了极点,不易,应该说没法接近,打亲情牌拉关系之类的做法对他根本没有丝毫用处。

叶容臻自然动心了,比较起陆岑这样的风流公子,感情史跟张白纸一样干净的陆时琛显然更有魅力。

就像之前自我介绍里说的,他其实见过陆时琛,甚至后面也瞒着陆岑偷偷去公司想找陆时琛刷刷好感度。

可惜SA安保措施做得好,他才到门口就被拦下了,别说见到陆时琛,差点被直接轰出去,尴尬得要死,幸好那会T.O.C已经出道了,怕被人认出来,出门都是戴着墨镜围巾的。

本来吧,丢了那么一次脸,叶容臻野心也淡了些,觉得自己hold不住陆时琛那种类型,干脆安安分分刷陆岑的好感。

反正电视上不也常演吗?花花公子看起来风流多情,其实只是因为没遇上对的人罢了。

陆岑俊美多金,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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