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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5 (第1/2页)
天去随便吃点儿中饭,乔奉天也就跟着去了。寻了一家店面不大的苏帮菜,要了碧螺虾仁,樱桃rou,和一小锅太湖银鱼汤。大堂中央建了个四方简朴的仿古舞台,中间坐了个淡妆旗袍的年轻姑娘,端着琵琶低唱苏州评弹。吴语温软听着婉婉,至于地不地道,两个人都是门外汉,评不上一二。乔奉天几乎不来这样讲究的地界吃饭,贵不说,也不见得比他自己烧的好。花搁在一边,郑斯琦给他倒了一杯清茉莉,“这家没吃过,但苏帮菜普遍口味甜。”他看着他,“甜”字脱口才猛想起乔奉天不吃甜,“你是不是吃不了?。”乔奉天只顿了一下,郑斯琦就明白了。“换一家吧。”郑斯琦语气抱歉,“前面还有一家,要不去那家吧?”乔奉天端着清茉莉,“没事儿,我吃得惯。”也是三字出口,才猛地想起对面这人莫名其妙不知怎么的,不大喜欢他说“没事儿”,就忙又咳了一下掩饰,补充,“不要紧。”郑斯琦不多坚持,点点头又低首去翻隔了一旁的菜单。“樱桃rou换了吧,换蟹黄芙蓉,应该不那么甜。”乔奉天深知对方是周到入微,做事处处合宜的人,这只是顿饭一过,这样的认知恐怕又要加深更多。郑斯琦今天是一件卡其的短风衣,稍稍立领,两排简素大方的金属扣,颜色意外与眼镜腿脚的颜色押韵。他翻东西的时候,姿势很好看,手指自然弓起搭下,弧度天然。如果手下不是一簿菜单而是一本书,那一定更清雅,更有味。乔奉天低头喝茶,没来由地就想看郑斯琦在灯下静静看书的模样。会不会撑下巴,会不会咬指甲,会不会看到精彩的句子要提笔,又在写下一段,像月潭寺的那根红绸上那样,那么工整俊逸的好字。那条绸上“乔奉天”三个字的如水的行迹,至今还在乔奉天的脑海里。“峰”字除外,“乔”和“天”笔画都少,很少有人能把三个字写得比例合宜,一样的隽秀。乔奉天自己是鳖爬,也从不在别人的字体笔法上有所期待和要求。但字好总是加分的,总是优秀的,总是有迷人之处的。尤其在相形见绌的对比之下,则更能显出一方的出色非凡。郑斯琦突然开口,面上似笑非笑。“我脸上有东西吗?”“啊?”乔奉天听了一愣,继而摇头,“没……”“那一直盯着我看?”“我没有。”乔奉天不加思考,遁词一般脱口而出。第52章郑斯琦笑起来是不可查的玩味,但又不轻佻,不谑浮。他像是故作了然似的颔首,又垂下眉目去用指头尖摩挲杯沿。他“哦”了一声,尾音上扬,“这样啊。”乔奉天觉得自己被不小心被取笑或是“调戏”了。“……我真没看你。”他搓搓手掌,犹犹豫豫。郑斯琦就继续颔首,嘴角噙笑看着他也不出声儿。乔奉天一看就知道他根本就不信。言多必失,再说下去简直漏洞百出自取其辱。乔奉天低头不说了,翻篇儿,爱咋咋地,喝水。旗袍姑娘膝上的琵琶继续被拨的琮铮作响,时而檀板轻怕,如同溪触卵石般清越明快。郑斯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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