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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第1/2页)
上空乃至四周飞过。功德超过一千以后,凌青云就觉得自己对身体的掌控力好了很多,五感也更加敏锐,之前因为见到庄诚的惊喜和不可置信让他忽略了这一点,现在跟庄诚站在一块儿杀丧尸,倒是全都感觉出来了。自己的反应速度变快,就会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很慢,好像全在掌握之中。凌青云相信,他现在再遇到变异丧尸,也就是被小狗归类为二级丧尸的丧尸,肯定不会像之前一样觉得不好对付了,即使如今他没有枪。狼牙棒这样的东西,用来砸人脑袋真的很好用,可是相比之下,还是枪更好用,在这样空旷的地方要是有把好一点的枪和子弹……凌青云相信,用一天时间杀了这里所有的丧尸肯定没问题——那可是上千的功德!可是现在,他有枪却没有子弹,所以也只能一个个慢慢杀还要选择近战了,不过即使如此,有庄诚在一边,他就觉得挺高兴的。这天傍晚,凌青云再次被一群丧尸包圆庄诚又帮他赶走了丧尸以后,他不再继续,而是回了自己的越野车里拿东西吃。庄诚自然是跟着他,不知道为什么,庄诚并不进入越野车里面,这次他就又是坐在车顶上的。凌青云吃了东西,然后看了看自己的储备,他虽然准备了食物,可到底准备的不多,恐怕再在这里留上两天,就要想办法到别的地方去找食物了。如今庄诚很厉害,基本上不用怕有丧尸会伤害他,自己也有空间可以躲避……凌青云知道,现如今,也许城市更适合他和庄诚生活,他们可以在那里与丧尸为伍,一起杀丧尸攒功德,多好的办法?等杀完了这里的丧尸,就带着庄诚去S市中心吧!凌青云想了想了,最终做了决定。大口吃着手里的食物,时不时看一眼车顶上的庄诚,凌青云觉得庄诚的衣服实在是太脏了,原本爱干净的庄诚,应该是不会愿意穿这样的衣服的,可是如今的庄诚,应该不会愿意他帮他换衣服吧?凌青云琢磨着自己以后遇到服装店要不要弄身衣服给庄诚穿,还有手套也是好东西,戴上手套他就不用那么害怕庄诚的爪子了!最后是摩托车头盔,还能遮住庄诚的牙!这么想着,凌青云突然发现自己完全可以把庄诚打扮成一个把自己全身上下都防护好的外出找食物做任务的人类,不过真要带他去安全区,恐怕庄诚是会忍不住要吃人的吧?把庄诚带进安全区这个念头在凌青云脑海里转了转,就被他压下了,不过把庄诚全都包起来,自己也就可以大着胆子抱抱了吧?就算是隔着衣服抱抱也好啊,还有亲……就算隔着摩托车头盔,只要能让他亲下也是很不错的选择不是?天色渐渐黑了,凌青云早就吃完了东西,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美美地睡一觉,可是,他又想多陪一会儿庄诚……最后还是后一个想法压倒了前一个想法,反正还早不是吗?凌青云正打算爬到车顶上跟庄诚一块儿坐着,却突然听到一阵比寻常丧尸快了很多的脚步声。是丧尸,还是人类?脚步声很快……凌青云一眼望去,不出所料,是一个速度比寻常丧尸快的变异丧尸!庄诚喜欢变异丧尸脑袋里的晶核,凌青云自然也就很乐意把晶核拿来贡献给他,可惜他在这里根本就没有看到变异丧尸的存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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