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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 (第1/2页)
音时长,算一算就会发现,我离开甄房间的时间,正是大家集合准备告白的时间,这两件事无缝衔接。这个连我本人都忽略了,我只知道自己‘离开办公室后就去准备告白’,导演故意模糊了里面的时间概念,想让我自己推理出来。”“也就是说,我离开办公室时,大家已经在告白地点集合完毕。从这一刻开始,到装好花瓣拉起钢索,中间是凶手系鱼线的时间。但所有人都在帮我准备告白,谁有作案机会?”韩铎看着镜头,长出了一口气,“被告白的景。”“这是林景的第一个cao作。他把录音抛出来,引导大家忽视最重要的录音笔,从而隐藏了关键证据。”“他的第二个cao作,是仅通过一份录音,就让我成了替罪羊。当然录音本身是有猫腻的,否则他再怎么舌灿莲花,也做不到无中生有。所以,他栽赃我的那些说辞,至少有一半站得住脚。”“那他到底说了什么?其实总结起来,就是三句话。”“第一,凶手是最后一个进入甄房间的人;第二,录音的关闭很蹊跷;第三,通过录音关闭,推理出最后一人是我。前两条成立,第三条扯淡。”“通过蛛丝马迹,的确能得出是我关闭录音的结论,但这建立在一个基础上,那就是录音不能遥控关闭。”“可录音到底能不能遥控关闭,不是林景几句话就能决定的,你得亲自去看一眼才行。最后单独搜证的三分钟,我一直在找这支录音笔。因为这件证据已经‘被找到’了,所以林景拿着它到处跑也不算犯规。我找遍了场地,没找到它,这时我突然想起林景说过一句话,他说的道具组真良心,证据都能拿来直接用。于是,我产生了一个很细思极恐的猜测,而真相比我猜的更离奇。”他摊开手,对摄像机展示那支录音笔,“知道我在哪里找到它的吗?你们就是想破天也想不出来,林景用这支录音笔做了什么。”他划开录音笔的后盖,只见里面竟然贴着一个证据标签,上面写着四个字:窃、听、元、件。“这根本不是他妈一支录音笔,这是个伪装成录音笔的窃听器!导演组你们真的天才,但你们想不到林景更天才,他是这个节目有史以来最有想象力的玩家,这一期他为凶手玩法开启一座里程碑,他用行动向我们充分证明了,在这个游戏里,一个有说谎权的凶手可以多么为所欲为。”“这支录音笔是在审讯小黑屋里找到的,林景用案件里的道具,窃听了侦探一对一审讯。”韩铎说到这里,忍不住吐槽:“你们节目组花那么多钱请他真的很亏,他林景是来玩游戏的吗?不,他是来玩我们的。”“如果观众用心看节目,就会发现在侦探一对一那里,林景全程带着耳机。谁怀疑谁、谁打算投谁、谁被忽悠了谁没有……他全都门儿清!在最后的总结陈述里,他重点和几个人谈话,把他们的立场硬生生掰过来了。”“人家本来没打算投我,被他一谈话……得,你们看最后我能收获几票吧。我怀疑除了侦探第一票,其他人全是投的我。”“我跟你们说,等会儿一定要好好问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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