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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 (第2/2页)
椅子上来回蠕动,活像屁股上长了钉子般的佘渐,道,“你瞧你这精力无处发泄,多难受啊。”佘渐摇摇头,趴在桌子上,下巴垫着胳膊,歪头瞧佘渐,抿抿嘴,“不难受。”——其实还是挺难受的,但是看看小朋友就不难受了。“成吧。”郑艾卿合上书,见同学们都三五成群的走得差不多了,他拿出保温桶和一个小饭盒儿,“那你要去食堂买饭么?”中午吃饭休息的时间统共就四十来分钟,佘渐他们这些篮球队的成员为了可以多点儿时间打球儿,中午是不吃饭的,他们都是等完事儿后随便去小卖部买点儿什么小面包啊之类的吃的,凑合着吃两口,垫吧垫吧。反正挨到放学大家各回各家,家里的饭菜要美味丰盛上不少,不然要是去食堂,剩下个十分钟二十分钟的,打球儿压根儿打不尽兴。“不去,现在食堂肯定特别挤,都是人rou味儿。”佘渐耸动鼻子,“嘶,这什么味儿啊?”“臭豆腐。”郑艾卿以为佘渐也不喜欢臭豆腐的味道,毕竟臭豆腐这道美食,历来都是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的,因而郑艾卿他难得语气里带上点儿小羞涩,“家里新请的阿姨超会做炸臭豆腐,自己做的远比外面的要干净卫生,还可好吃了,嗯……你要试试么?”“额...”佘渐有些犹豫。他到底还是个富N代,即便他没有那些纨绔子弟的习气,但说穿了,佘渐自小的吃穿用度也是顶顶好的,别说什么臭豆腐了,路边摊他都没吃过几次。以前在家里住,佣人成群不说,便是连请的厨子都是高星酒店的主厨,就是一道西红柿炒鸡蛋,他们都能做成凡人吃不起的样子,味道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对于路边摊,佘渐是没什么好奇与向往的。顶天儿了,也就是后来他自己搬出来单独住的时候,每天早上早起会儿,去小区门外的胡同里,去那些违规搭建的早点摊前,点上一碗豆腐脑,嘎巴菜,或者面茶,再配上两根儿果子,或者两块炸糕之类的。佘渐能吃惯那些,还是托佘老爷子的多年熏陶,佘渐曾问过佘老爷子,为什么会喜欢吃这些东西,佘老爷子只说了句上学时候养成的习惯便没有多讲。久而久之,佘渐便也接受了,毕竟他很尊敬佘老爷子,后来吃了两回,他发现,早点摊的东西还是挺好吃的。至于路边烧烤……大热天的,吃露天烧烤,空气中的尘埃混着烧焦的木炭气息,一同跟着烧烤吃进肚子里,一边吃一边擦汗,满鼻子的人rou汗腥味儿,佘渐觉得自己光是想想,就恶心的都饱了。时常有人说,吃烧烤就应该吃路边儿的露天烧烤,再邀上三五好友一起,在某个炎热的夏夜中,喝着浸凉的啤酒,衬着漫天繁星,散尽疲累,细品岁月,感受人间烟火气。佘渐对此嗤之以鼻。抱歉,他更喜欢坐在清场后的酒店顶层,穿着老头衫,花短裤,趿拉板,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人流,与视野更加好的夜空,孤单的举着啤酒瓶子对瓶儿吹。哦,不对,未成年人不可以饮酒,那换成果汁好了。枕着胳膊,佘渐天马行空的想着。见佘渐含糊勉强,郑艾卿也不在意,“不吃没事儿,正好我一个人还吃不够呢。”说着,郑艾卿将酱汁倒进臭豆腐里,又拿牙签扎了两块臭豆腐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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