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我成了零食大王_重生九零,我成了零食大王 第249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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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九零,我成了零食大王 第249节 (第3/3页)

  但大型连锁超市就不一样了。

    本来百货超市这个概念就是国外先提出来、先开始做的。

    人家的经验丰富是事实,再加上国人认定了外国的货物更好、更值得信赖。

    到时候沃尔玛、家乐福等大型连锁超市开到甘省来,受到冲击最大的一定是本地同类型企业的明星超市。

    施向南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人,她前世今生都没有出过国。

    对国外的兴趣还没有对走遍全国、看过全国千里江山的兴趣大。

    她也从来没有什么崇洋媚外的心思。

    相反,如果可以选择,她更愿意支持国货。

    而跟李小明的明星超市合作,就是她“支持国货”的第一步。

    沃尔玛这个时候已经在首都开业了,接下来几个经济比较发达的一线城市也会接连开起来。

    甘省相对来说比较贫穷落后,可能第一时间不在沃尔玛的选址范围内。

    但那也是迟早的事。

    既然已经知道敌人回来,当然要早早地做好应敌的准备了。

    总不能等人到大门口了慌里慌张地去,那就是打没要准备的仗了。

    这样目光短浅的人,也肯定走不长远。

    施向南不是,李小明也不是。

    因此李小明搞定了阮美香那边之后,施向南就很干脆地答应了跟他签合同,合作。

    因为李小明只限制了连锁超市、和百货商店这种像是缩小版的超市的竞争对手。

    因此西施食品厂其实签了合同对自己的发展也不会有什么妨碍。

    因为施向南本来的打算也只是在西施食品厂做大型批发、这个路线稳固的基础上,自己慢慢地做一个零食品牌店出来的。

    类似后来的良品铺子和上海炒货那种。

    而这样的零食店不在跟明星超市签的合同限制范围内。

    签合同前施向南还专门跟李小明透露了一下她往后的这个安排,李小明也是回去跟公司的高层开会讨论过后,确定跟他们的连锁超市不存在太大的竞争关系,这才答应下来,双方签合同的。

    签了合同之后,阮美香也就不再给甘省内的百货商店供应西施食品厂的货了。

    但是明星超市暂时还没有踏出省外,省外阮美香的生意还是照样能做。

    而且她从施向南那里拿的货,本来就基本没有在省内卖多少,绝大多数都是往省外走的。

    去了远处才能要提高价格、挣得更多不是!

    在甘省内西施食品厂的名气那么大,他们的收购价格以及大批发商拿货价格,消息灵通的人早就知道了。

    就是消息不怎么灵通的人,稍微花费一点心思去打听一下也能打听到。

    西施食品厂的价格在那里摆着,阮美香批发给的价格太高,别人就算因为她垄断了西施食品厂的所有瓜子花生,只能从她这里拿货,背后也肯定会难免嘀咕几句不好听的。

    当然,一些预算没有那么充足的人,可能还会有另一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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