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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放歌须纵酒(1) (第3/5页)
过吧。” “我们只是普通同学关系。”李翎轻道。“我的过去,现在还有将来都只有一个男朋友,那就是你。” “好,这就好。”苏啸川微笑着,但是他在金丝眼镜下那双眸子里此时却闪现出一点阴毒的眼神,“我这个人有个坏毛病,就是吃醋。” 两人的手依旧牵着,但是李翎轻此时感到手一阵疼痛。苏啸川明显用力了。她不禁皱眉道:“你这是干嘛啊?” “没干嘛。”苏啸川笑了笑,道,“我只是在告诉你,我的东西,谁也抢不走。” 李翎轻张了张嘴,本想说点什么,但是看到苏啸川此时的面部表情,最终还是沉默了。 下午一点半左右,林羽来到了“隔壁琴行”。走进店里,他发现只有刘玥悦一个人在里面。 “羽弟,你来了啊。”刘玥悦见到林羽说道。 “嗯。何永呢?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大叔已经在排练室里了,他叫我在这儿等你,然后领你过去。” 林羽跟着刘玥悦走到店内深处,那儿有一扇门。打开门,里面有向下的楼梯,乐队的排练场所就在下面,是一个地下室。打开地下室的门,还未踏入,他便听到了里面传来的一阵鼓点声,还有电吉他在solo。两人走进地下室内后,林羽发现里面除了何永之外,还有一个陌生的男子。年龄看上去和何永差不多。他留着一头干练的短发,面部线条刚毅硬朗,剑眉星目,一脸正气,就好像金庸小说里的大侠主角一样。他手里拿着一把电吉他,左手变换和弦,右手拿着拨片在琴弦上迅速地弹奏,动作连贯流畅。林羽听出来,他现在弹的是Metalica乐队《Fade to black》里最后那一段电吉他独奏。 “啊,林羽,你来了啊。”一曲终了后,何永对他说道。 “嗯,久等了。”林羽说着,看了看那个短发男子,问道,“这位是……” “哦,他是我的朋友,他叫窦伟。”何永介绍道。 “窦唯?”林羽一惊,“你居然认识神仙?” “伟大的伟。”这时,短发男子纠正道。他的嗓音雄浑有力,林羽甚至怀疑他会用黑嗓唱歌。 “阿伟跟我是同行,他的吉他水平很高。”何永道,“虽然三个人也可以组乐队,但我觉得让阿伟加入肯定能如虎添翼。” “也就是说,我们四个人组一支乐队?”刘玥悦这时道。 “不错,就是这样。”何永点头道,“阿伟玩吉他很专业的,让他当主音吉他手绝对错不了。” “可以,我没意见。”刘玥悦说道,“我一开始还担心,因为我们只有三个人,所以风格只能玩Grunge和Punk呢。” “林羽,你呢?”何永问林羽道。 “我?我也没什么意见。”林羽说着,环顾了一下四周,道,“你这个地下室里,有关摇滚乐队的设备真是齐全啊。” “呵呵,我喜欢摇滚,所以在设备方面也花费了一些心思。”何永笑了笑道,“我觉得吧,既然要玩摇滚乐队,就要用最好的条件好好玩!” 诚然,地下室的墙上,挂着好几把电吉他和贝斯,何永刚刚打的爵士鼓,也是市面上相当高级的,价格不菲。至于音响,效果器,录音设备等,也是一应俱全。 “好了,既然人都已经齐了,那么我们先开一个小小的碰头会吧。”何永这时说道。他招呼众人围成一圈,盘腿席地而坐后,接着说道,“首先,我们先来罗列一下各自喜爱的乐队或者音乐人,把他们写在一张纸上。” 他给其他三人分发了一张A4纸和一支铅笔,随后众人便低头在纸上“沙沙”写起来。 十分钟后,四人都已写好。大家把自己写的纸都放在一块,一起看着。 林羽写的是:The B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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