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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浓 第14节 (第2/3页)
笑:“修炼什么?修炼成鬼?” 于锦芒举手:“我可从来没有到处和人讲’我前男友死了’这种话,冤有头债有主,你不要怀疑我。” “我不怀疑你,”路世安颔首,“你的脑袋虽然有些笨,但不恶毒。” 于锦芒:“请你下次夸我时直白点,大胆点,别搞花里胡哨的欲扬先抑,咱又不是写高考作文。” 话虽这么说,于锦芒低头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叹气。 七年之痒啊。 之前她在网上就看到过一个理论,说人完成一次彻底的身体细胞清理/替代需要七年。七年之后,你还是你,但你的身体已经完全更换了一遍——对于伴侣来说,是你,又不是七年的你,彼此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种说法虽然有些玄妙,但时间和阅历的的确确会令人改变。 就像七年前,囊中羞涩的前男友打工结束后,领到第一份工资,先请同样窘迫的于锦芒好好地吃了一顿烤rou火锅。 七年后的前男友事业上小有成就,不会为了省那几元钱而只买一份烤冷面给她吃,更不会身兼数职、熬夜时也给她发消息叮嘱她早点睡觉。 他什么都有了,只是再没有当初爱她的那份热忱。 也像现在,初中时候的小路会暗恋疯疯癫癫、具备较强自恋心、一天到晚没事儿就傻乐、容易热气上头冲动行事、丢三落四容易忘东西、不太聪明甚至有点笨的小于,但步入社会——不,已经离开社会的路世安,则会冷静地制定如何拆散自己姻缘的方法。 房间太小了,也没有什么桌子,天气热,于锦芒和路世安索性盘腿坐在床上,仔细沟通。 老旧空调开到19度才能勉强降温,于锦芒看着路世安的脸,他专注时的模样的确有那么些蛊人,唇瓣的模样很好看,有种精致又凉薄的美。 她脑子中没由来出现一句诗。 “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不对不对。 路世安快三十了而不是十三,他是男的,也不是小女孩。 顶多算一句英年早逝。 “……怎么样?”路世安转脸,看愣神的于锦芒,微微皱眉,抬手,在她眼前挥一挥,“锦芒?” “啊,”于锦芒短暂回神,她说,“什么?” 路世安耐着性子又说一遍。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自己。 摧毁一个少年爱恋的最好方式就是作践他,玩弄他的感情,嘲笑他。 “等等!”于锦芒说,“你不怕这件事成为他人生中重大打击、从此令他性情大变成为变态?” 路世安说:“不至于这么脆弱。” “也是,”于锦芒上下打量他,由衷地说,“最坏的打算就是成为你这样的变态大祸害了。” 路世安淡定:“还要谢谢于小姐收留我这个变态,为民除害。” 于锦芒说:“客气客气,要不要再考虑一下之前我提到的那个……嗯,就是你托梦给你朋友多烧点money的事情?” 路世安说:“没门,免谈。” 于锦芒说:“巴嘎,混蛋。” 除却这件事外,两人在其他事上倒达成一致。 按照计划,于锦芒连夜写一封情书,附赠一束鲜花,向小路真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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