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2 第二十一章【曼曼】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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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温暖明亮,宽敞舒适的大房间。要不是从窗外望出去看得见海平面,静露都要以为自己身在什么高级梦幻女子宿舍了。
装饰着细緻壁画的天花板、满室的波斯地毯、用绸缎缝製的靠枕、让人放松的好闻薰香、银盘里满满的新鲜水果……好、好高级啊!这是把新雪梨的别墅挪到这来了吗?看着那些感觉昂贵无比的地毯,静露犹豫着该不该脱她的鞋子,但还是装作不拘束的样子,硬着头皮在美丽的垫子上坐了下来。
「您好,」
「我们是」
「曼兰的姊妹。」
一样的黑色长发齐瀏海,一样美丽的凤眼,一样娇小的东方女子体型,一样多层布料交叠而成的长袍,以及一样看起来绝对不便宜的绸布腰带,将她们曼妙的曲线勾勒出来。
眼前三位长得一模一样的年轻女子,彼此接着话对静露自我介绍。
「我是曼梅。」穿着红色华袍的女子说。
「我是曼竹。」穿着绿色长袍的女子说。
「我是曼菊。」穿着黄色长袍的女子说。
静露眨眨眼,眼睛有点抗拒这浓重的既视感──对了,红绿灯吧?就是红绿灯……但讲出来太失礼了,所以静露还是礼貌的点头回应:
「我是露露,呃,曼丽说──她说我有需要的话,可以找你们……」
「啊,是的。」
「曼兰她」
「改名了呢!」
「好吧,」
「没错唷,」
「我们的确」
「有这个约定了。」
「你需要」
「什么帮忙呢?」
──可以请你们不要这样说话吗?但静露没有说出口,她想了想,决定先解决眼前看起来最简单的:
「是这样的,我想找一隻袋鼠,我把牠搞丢了。」她看着曼菊说。
没错,虽然当时没看到脸,但那身华贵的服装,静露绝对不会认错。眼前的曼菊,就是当时把布莱恩带走的女子。
「啊,那是你养的吗?」
「很可爱呢,袋鼠。」
「是讨喜的孩子。」
「但牠讨厌搭船。」
「牠喜欢乾净温暖的地方。」
「所以我们就收留她了。」
嗯,好些了。静露心中默默点点头,然后回答:
「不是我养的,拥有者是我的朋友,牠对我朋友来说就像家人一样重要,所以我想把袋鼠要回来。」
「原来如此。」曼梅说。
「擅自带走他人的亲人,的确不好。」曼竹点点头。
「可是……」曼菊,也就是诱拐了布莱恩的犯人,有些不依的嘟嘴,「我喜欢妮娜……」
连名字都取好了吗……静露眼角抽了一下。不过比起『布莱恩』,『妮娜』的确是比较适合当母袋鼠的名字呢。
「这样吧。」曼梅端坐在舒适的坐垫中说道:「你们在舰上的这段时间,妮娜就交给我们保管好了。」
「反正牠也是你们没有经过检疫或许可,就擅自带上船的吧?」曼竹拨了下长发。
「啊,那就这么办吧!」曼菊高兴的拍手,「太好了!我有伴了!」
明明她们就可以正常说话,刚刚那是怎样?静露腹诽,但她发现自己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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