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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第1/2页)
当妈了,”飞杨懒懒地说。换档,驶离。cao场上,全是朝气蓬勃的身影。我在篮球场旁看见了他。到底还是个孩子:斜背着书包,双手插在裤子荷包里站在场外,专注地看着篮球的起落。我远远站在一旁看着这个男孩儿,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儿不是吗,这个孩子气质暧昧,古典与时尚并存,就象一幅印象派的图画,杂合了理性与非理性,寂静与喧哗,冷调与暖色———他大笑起来一定非常好看,沉寂的哀伤时一定也很动人,这样优渥的外貌,这个孩子绝对是上帝的宠儿,如果他的身世不是———摇摇头,不该想他的身世,和我有什么区别?这么小就成了孤儿———不该想这些,我容易自艾自怜。他看见了我,向我走过来,“你怎么不上场玩,”我微笑着看着他,他跟在我身后,双手依然插在裤子荷包里,摇摇头。我注意到往来许多孩子在看他,“和同学们都混熟了没,”他却看着我,“他们说你很漂亮,”“我?”哪个女人被人赞美不高兴的,我好笑地睁大了眼:咱这一身黑色警服,简单挽起的发,不施任何粉黛的脸,能被小孩子们这样夸奖,也算虚荣咯,“那是咱家血统好,今天我们去外面吃,”我朝他皱皱鼻头。他点点头。几时我要真有这么大个儿子跟在身边,那才真虚荣了咧。我喜欢孩子。13第四章从坎国路转进仿远街大概50米,有一个小的十字路口,左边是花木葱茏的南仰街,右边是曲折幽深的青龙巷。我最喜欢的小餐馆“多拉”就在那里面。“多拉”其实是间很时髦的欧式小饭馆儿,可它所在的地界儿却很臆怪:一个三合院儿,破旧的大木门,通常只开大门上的那个小门供人出入。院落分上下两层,精雕细刻的门窗花样,大方红砂石铺地,院子沿儿是用青条石码的,很古朴。如此一个清雅的外部环境,可你走进去看————呵呵,让你吃一惊:红色的墙壁,黄色的沙发,争奇斗艳的热带花卉,各种颜色的流苏、靠垫、墙上五彩斑斓的油画,可以说,你能想象出的最艳丽、最鲜亮的颜色这里都有了。是的,我喜欢这里,不是因为吃,是它的色彩。“橙色,”我拿着他们今天的点菜单看着上面的封面色,笑了,“我本来今天也编了只橙色绒球,”“峥嵘岁月下的曼妙血迹,”男孩儿低声说,淡淡微笑着,我一下子睁大了眼,“枷叶,你也看过?”兴奋啊,我从小痴迷Almodoro的电影就是从开始的,里面画面或朦胧,或艳丽,或深邃的橙色,养眼极了。呵呵,我很小就对色彩非常敏感。“看过一点儿,英国人很欣赏Almodoro,我们在艺术课上看过他一些片子,”“??还有还有,,都看过?”我兴奋地象个孩子,抓住他的手,眼睛蹭亮,“哪看过那么多,都是片段——”男孩儿被我莫名激动的情绪搞的有些不知所措,涩涩地只皱眉头。我还抓着他的手,突然呵呵笑起来,满足地弯开唇,松开手,窝进沙发看着对面的男孩,“真好,终于找到个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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